四川成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办事对象:自然人,营利法人,外资,内资
申请部门:成都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审批事项:设立旅行社经营许可审批
办理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金
人员要求:三名导游,一名计调,一名经理人员;导游需有导游证,计调和经理人员从事过旅行社经营或旅游业务方面相关;
办事标准:符合《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政策法规;经营场所符合旅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必要的办公营业设施,2部固定电话,传真机,打印机,具备联网条件的计算机,有相应的旅行社管理制度,导游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履历表,股东材料
4、办公设备证明材料;
5、《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6、旅行社许可证申请报告
7、旅行社有3名及以上导游并签订劳动合同
办结时限:结合业务办理实际,须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
市文旅局:负责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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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业务许可证泛指:从事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办理范围: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高新区,锦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都区,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高新西区。
四川成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