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域聪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资讯 » 商务服务网 » 咨询 » 管理咨询 » 正文

驻成都企业五险服务,成都劳务派遣(社保)机构,成都人事外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19 16:54:50    来源:骏伯全国社保代缴咨询电话:13585964157    作者:骏伯人力集团    浏览次数:71    评论:0
导读

驻成都企业五险服务,成都劳务派遣(社保)机构,成都人事外包 各界集团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资驻大陆办事处等,对社保代理存在任何问题,欢迎联系骏伯人力。骏伯人力凝聚近20年行业经验,在全国31个省市配置社保服务网点360多个,能够有效解决企业“多城市员工参保难、没有专职人员社保办事难

驻成都企业五险服务,成都劳务派遣(社保)机构,成都人事外包

各界集团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资驻大陆办事处等,对社保代理存在任何问题,欢迎联系骏伯人力。骏伯人力凝聚近20年行业经验,在全国31个省市配置社保服务网点360多个,能够有效解决企业“多城市员工参保难、没有专职人员社保办事难、社保政策复杂多变、各项报销流程繁琐”等社保难题。骏伯人力目前可提供全国中小微企业社保代缴、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代发工资、高端猎头、商业保险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全国咨询热线:13585964157

我们大家都知道,五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种险种。而其中的失业保险它作为我国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并不是随意领取的,是有明确的严格条件限制的。那么,如果失业后想要领取失业金,应该怎么办呢?

失业金领取需要注意的几点

1)非本人意愿而导致的失业:非本人意愿的因素很多,根据小编理解,只要不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而主动辞职的,都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因为除了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原因之外,其他因素是否是非本人意愿,是很难作出客观的评价的,所以一般本人辞职,都属于是本人意愿,认定的依据就是离职证明,所以办理离职证明时,需要好好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2)本人和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这个条件其实是非常苛刻的。虽然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不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占0.5%的缴费比例,但是很多用人单位一般只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没有按照社保法的要求,为大家缴纳失业保险,很多员工也认为,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比较严格,很难领到失业保险金,所以对缴纳失业保险的意愿也不是很高。所以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最主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要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意愿:如果前两个条件都符合了,但是没有去劳动就业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不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培训,虽然本人和单位都缴纳了失业保险一年以上,都是被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去街道或是社区劳动就业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也是无法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的。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缴费满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可以领取12个月,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可以领取18个月,十年以上的可以领取24个月。一般的地方,每月失业保险金都在1000元以上,在对于缓解失业期间的生活压力是非常有帮助的,而且失业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来支付,可以保证失业期间生病住院的问题。

推荐全国连锁人力资源外包公司: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全国连锁、集团化运营的大型人力资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全国共分华南、华北、华东、华西、华中等五个大区,网点遍及中国大陆31省市。骏伯凝聚近20年行业经验,在全国31个省市配置社保服务网点360多个,能够有效解决企业“多城市员工参保难、没有专职人员社保办事难、社保政策复杂多变、各项报销流程繁琐”等社保难题。骏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荣获中国百强劳务派遣机构等诸多殊荣。骏伯目前可提供全国中小微企业社保代缴、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代发工资、高端猎头、商业保险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

提供社保代缴、劳务派遣、代发工资等人事外包服务:

公司: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荣誉: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90号3幢B座315号

电话:021-36352611  Q Q:2643788936

手机:13585964157(微信同号)姚先生

网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武汉、长沙、南京、杭州。


 
(文/骏伯人力集团)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骏伯人力集团原创作品,作者: 骏伯人力集团。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b2byc.com/news/show.php?itemid=1191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TC69XX@163.com。
0相关评论
 

本网站版权归属于深圳市六九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0126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