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是指企业按照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指南》、GB/T 15496-2017《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GB/T 15497-2017《企业标准体系 产品实现》、GB/T 15498-2017《企业标准体系 基础保障》、GB/T 19273-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评价与改进》五项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标准化工作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的条件一般是什么?
申请开展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的主体应为注册的社会团体,一般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完成了基本信息公开;
2.已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布了标准制定程序及所有标准信息;
3.截至评价日期,申请开展良好行为评价的团体标准原则上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并实施一年以上。
二、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必需材料清单
1. 企业自评打分表;
2. 企业自我声明;
3. 企业logo;
4. 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文件;
5. 企业标准化工作自我评价报告;
6. 企业标准体系表;
7. 企业的行政组织机构图和标准化组织架构图;
8. 企业标准体系运行发布令。
三、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可以为企业带来哪些好处?
1.降本增效:通过标准化的管控,有效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升利润率,同时在进一步标准化的过程中,寻找到利润点。
2.增值获益: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是企业参与招投标的必备条件或加分项目;目前全国部分省市出台了标准化工作奖励政策,其中获得GSP证书企业按不同等级可获得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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