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域聪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资讯 » 商务服务网 » 咨询 » 管理咨询 » 正文

扬州五险一金服务商,扬州劳务派遣代理机构,扬州社医保代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15 13:41:20    来源:骏伯全国社保代缴咨询电话:13585964157    作者:姚先生    浏览次数:43    评论:0
导读

江苏省人社厅1月9日下发《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对工伤保险认定过程中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统一认定口径。《意见》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收拾生产工具时发生事故伤害,算不算工伤?张某是某纺织公司的车间工人。去年10月,张某完成当天的生产任务后,收拾生产工具时不慎跌倒,送医后被诊断为肋骨骨折,张某申请


江苏省人社厅1月9日下发《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对工伤保险认定过程中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统一认定口径。《意见》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收拾生产工具时发生事故伤害,算不算工伤?

张某是某纺织公司的车间工人。去年10月,张某完成当天的生产任务后,收拾生产工具时不慎跌倒,送医后被诊断为肋骨骨折,张某申请工伤被单位拒绝。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伤认定因涉及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切身利益,矛盾争议较大。国家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对“工作原因”“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的规定比较原则,产生了较大的解释空间,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分歧较多。

此次下发的《意见》增加了对“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细化的条款,明确职工在上班前和下班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搬运、清洗、准备、整理、维修、堆放或收拾其工具和工作服,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操作规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为完成工作所做的其他准备或者后续事务,视为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在此期间受到的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工伤认定工作。按照这一解释,张某在单位收拾生产工具时造成的伤害理应算工伤。

《意见》明确,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遭受的事故伤害,以及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不安全因素遭受的意外伤害,均视为工作原因,可以认定为工伤。

用人单位安排或者组织职工参加文体活动,视为工作原因。参加用人单位以工作名义安排或组织职工参加的餐饮、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或者从事与本人、他人私利有关的活动,不作为工作原因。

退休后诊断出职业病,能否申请工伤?

郭师傅从事玉石加工工作18年,5年前办理退休手续。近日,郭师傅突然咳嗽不止,呼吸频率也明显异常,经诊断为从事玉石工作导致的职业性尘肺病。郭师傅找到原单位要求赔偿,原单位却表示郭师傅退休多年已和单位没有任何关系,拒绝赔偿。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同时规定职业病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职工从业期间为其参保但有中断缴费行为的,用人单位仍然存在的应当补缴,补缴到账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推荐全国连锁人力资源外包公司: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全国连锁、集团化运营的大型人力资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全国共分华南、华北、华东、华西、华中等五个大区,网点遍及中国大陆31省市。骏伯凝聚近20年行业经验,在全国31个省市配置社保服务网点360多个,能够有效解决企业“多城市员工参保难、没有专职人员社保办事难、社保政策复杂多变、各项报销流程繁琐”等社保难题。骏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荣获中国百强劳务派遣机构等诸多殊荣。骏伯目前可提供全国中小微企业社保代缴、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代发工资、高端猎头、商业保险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

提供社保代缴、劳务派遣、代发工资等人事外包服务:

公司: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荣誉: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地址:扬州市开发区扬子江中路682号-303

电话:021-36352611  Q Q:2643788936

手机:13585964157(微信同号)姚先生

网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武汉、长沙、南京、杭州。

 
(文/姚先生)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姚先生原创作品,作者: 姚先生。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b2byc.com/news/show.php?itemid=1920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TC69XX@163.com。
0相关评论
 

本网站版权归属于深圳市六九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0126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