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域聪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资讯 » 商务服务网 » 咨询 » 管理咨询 » 正文

济南公积金代缴平台,青岛人力外包社保服务,济南公积金社保机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03 16:21:09    来源:骏伯社保代缴咨询电话:13585964157    作者:姚先生    浏览次数:75    评论:0
导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住就业,保障基本民生,我局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省税务局和青岛市税务局研究制定了阶段性缓缴政策,现解读如下:一、背景和依据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结合当前疫情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住就业,保障基本民生,我局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省税务局和青岛市税务局研究制定了阶段性缓缴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对中小微企业缓缴3个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二、制定印发过程

与省发改委、财政厅、省税务局和青岛市税务局研究起草了我省落实文件,经征求各市、有关部门意见后,完成部门会签,并送省司法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充分吸收采纳后形成送审稿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了我省具体落实文件。

三、重要措施

一是明确了缓缴费款所属期,并规定了中断缴费企业的享受缓缴条件。对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缓缴费款所属期为7月至9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含个人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规定,对于已完成属期7月份医保费缴纳的中小微企业,缓缴8月至10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但对于目前正处于中断缴费状态的中小微企业,需要补齐以前中断缴费后可享受缓缴政策。

二是明确了缓缴缴费的补齐时限要求。对缓缴的费款所属期不同的情形,分别明确了缓缴费用的补齐时间要求,并明确了未及时补齐缓缴费用的滞纳金计算时间。比如,缓缴7月至9月费款的,需要在10月底前补齐,如果10月底之前未按规定补齐,则从10月1日起开始计算滞纳金,7月至9月期间不计算滞纳金。

三是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缓缴期间,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发生医疗费用(含生育医疗费)继续按照既往规定报销。同时,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个人账户(含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正常计入。

四是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在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市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缓缴企业名单,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增加缓缴标志。名单范围内的企业,可选择是否享受缓缴;不在名单范围内中小微企业,也可承诺方式申请缓缴。对于8月底前新开办且参保登记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

我司介绍: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全国连锁、集团化运营的大型人力资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全国共分华南、华北、华东、华西、华中等五个大区,网点遍及中国大陆31省市。骏伯凝聚近20年行业经验,在全国31个省市配置社保服务网点360多个,能够有效解决企业“多城市员工参保难、没有专职人员社保办事难、社保政策复杂多变、各项报销流程繁琐”等社保难题。骏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荣获中国百强劳务派遣机构等诸多殊荣。骏伯目前可提供全国中小微企业社保代缴、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代发工资、高端猎头、商业保险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

提供社保代缴、劳务派遣、代发工资等人事外包咨询:

公司: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荣誉:中国百强劳务派遣机构、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62号四层4-A30室

电话:021-36352611  Q Q:2643788936

手机:13585964157(微信同号)姚先生

网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武汉、长沙、南京、杭州

 
(文/姚先生)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姚先生原创作品,作者: 姚先生。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b2byc.com/news/show.php?itemid=556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TC69XX@163.com。
0相关评论
 

本网站版权归属于深圳市六九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0126833号